GB/T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1995-12-13)
General rules for writing numerals in public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在涉及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码)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新闻报刊、普及性读物和专业性社会人文科学出版物。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出版物亦应使用本标准,并可制定专业性细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408-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 3100-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物理量 physical quantity
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量,即科学技术领域里使用的表示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的量。使用的单位应是法定计量单位。
非物理量 non-physical quantity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量,使用的是一般量词。如30元、45天、67根等。
4一般原则
4.1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
4.1.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 48302 -125.0334.0 5% 63%~68% 1/42 51:500
4.1.2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一律 一方面 十滴水 二倍体 三叶虫 星期五 四氧化三铁 一O五九(农药内吸磷) 八国联军 二O九师 二万五千里长征 四书五经 五四运动 九三学社 十月十七日同盟 路易十六 十月革命 “八五”计划 五省一市 五局三胜制 二八年华 二十挂 零零点方案 零岁教育 白发三千丈 七上八下 不管三七二十一 相差十万八千里 第一书记 第二轻工业局一机部三所 第三季度 第四方面军 十三届四中全会
4.2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对这种情形,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5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5.1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5.1.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
示例: 公元前8世纪 20世纪80年代 公元前440年 公元7年 1994年10月1日
5.1.1.1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作“九O年”或“90年”。
5.1.1.2引文著录、行文注释、表格、索引、年表等,年月日的标记可按GB/T7408-94的5.2.1.1中的扩展格式。如:1994年9月 30日和1994年10月1日可分别写作1994-09-30 和1994-10-01 ,仍读作1994年9月30日、1994年10月1日。年月日之间使用半字线“-”。当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在十位上加“0”。
5.1.2时、分、秒
示例:4时15时40分(下午3点40分)14时12分36秒
注:必要时,可按GB/T7408-94的5.3.1.1中的扩展格式。该格式采用每日24小时计时制,时、分、秒的分隔符为冒号“:”。
示例: 04:00(4时) 15:40(15时40分) 14:12:36(14时12分36秒)
5.2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
5.2.1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
示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腊月二十三日正月初五八月十五中秋节
5.2.2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
这类纪年不应与公历月日混用,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示例: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 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 公元1860年11月2日) 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 日本庆应三年(1867年)
5.2.3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
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
示例1:“一·二八”事变(1月28日) “一二·九”运动(12月9日) “一·一七”批示(1月17日) “一一·一O”案件(11月10日)
示例2:五四运动 五卅运动 七七事变 五一国际劳动节 “五二O”声明 “九一三”事件
6物理量
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性科技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符号。
示例: 8736.80km(8736.80千米) 600g(600克) 100kg~150kg(100千克~150千克) 12.5m 2(12.5平方米) 外形尺寸是400mm×200mm×300mm(400毫米×200毫米×300毫米) 34℃~39℃(34摄氏度~39摄氏度) 0.59A(0.59安[培])
7非物理量
7.1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21.35元 45.6万元 270美元 290亿英镑 48岁11个月 1480人 4.6万册 600幅 550名
7.2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
示例1:一个人 三本书 四种产品 六条意见 读了十遍 五个百分点
示例2:截至1984年9月,我国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7个,新闻班1个,新闻教育专职教员274人,在校学生1561人。
8多位整数与小数
8.1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整数和小数的分节
8.1.1专业性科技出版物的分节法: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示例:2 748 4563.141 592 65
8.1.2非专业性科技出版物如排版留四分空有困难,可仍采用传统的以千分撇“,”分节的办法。小数部分不分节。四位以内的整数也可以不分节。
示例:2,748,4563,141592658703
8.2阿拉伯数字书写的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底线的黑圆点“.”。
示例:0.46不得写成.46和0·46
8.3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数值的写法
8.3.1专业性科技出版物根据 GB 8170-87关于数值修约的规则处理。
8.3.2非科技出版物中的数值一般可以“万”、“亿”作单位。
示例:三亿四千五百万可写成345,000,000,也可写成34,500万或3.45亿,但一般不得写作3亿4千5百万。
8.4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单位。
示例:我国1982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0亿817万5288人;
1990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1亿3368万2501人。
8.5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
8.6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浪纹式连接号“~”。
示例:150千米~200千米 -36℃~-8℃ 2500元~3000元
9概数和约数
9.1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
示例:二三米 一两个小时 三五天 三四个月 十三四吨 一二十个 四十五六岁 七八十种 二三百架次 一千七八百元 五六万套
9.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几千年 十几天 一百几十次 几十万分之一
9.3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 “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这个协会举行全国性评奖十余次,获奖作品有一千多件。协会吸收了约三千名会员,其中三分之二是有成就的中青年。另外,在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设有分会。
示例2:该省从机动财力中拿出1 9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2万多吨、柴油1400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10代号、代码和序号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即使是多位数也不能分节。
示例:84062部队国家标准 GB 2312-80 国办发[1987]9号文件总3147号 国内统一刊号 CN11-139921/22次特别快车 HP-3000型电子计算机 85号汽油维生素B12
11引文标注
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 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 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示例2: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2版,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示例3: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4),400~429页。
示例4:许慎:《说文解字》,影印陈昌治本,12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
示例5:许慎:《说文解字》,四部丛刊本,卷六上,九页。
12横排标题中的数字
横排标题涉及数字时,可以根据版面的实际需要和可能作恰当的处理。
13竖排文章中的数字
提倡横排。如文中多处涉及物理量,更应横排。竖排文字中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和符号均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
14字体
出版物中的阿拉伯数字,一般应使用正体二分字身,即占半个汉字位置。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13发布)